欢迎来到新昌章坚律师团队网!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
咨询热线:13957578848 0575-86665858
辩护服务
来访须知
1、来访提前预约。律师很多时间是外勤工作,比如法院开庭、调查取证、调解等。所以来访请务必提前预约面谈时间,以免您来回跑路耽误您的宝贵时间。
2、带齐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可能包括:身份证件、户口本、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等其他涉案资料等。

浙江省丧葬费标准为54322.50元,误工费护理费标准下降超过15%

发表时间:2022/01/06 00:00:00  浏览次数:1941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摘自【侵权审判信箱】第三问

浙江省统计局未公布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丧葬费、误工费、护理费标准如何确定的问题(2021823)

:2021617日浙江省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浙江省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仅公布了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未公布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应按照何种标准予以确定? 

:经我院向省统计局函询,因今年统计方法改革,目前统计项目中已删除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在统计部门未能提供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的情况下,我庭对丧葬费、误工费、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明确如下:

()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丧葬费:按照统一赔偿标准的工作思路,对死亡被侵权人的丧葬费应当按照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不区分单位性质。

本解答发布之日一审法庭辩论尚未终结的案件适用上述标准。对于适用上述标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调整后的计算标准,当事人据此要求变更诉讼请求的,应予准许。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七星路和悦广场写字楼六楼     联系电话:0575-86665858

版权所有:新昌章坚律师网  © 2010 - 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七星路和悦广场写字楼六楼(浙江瀛傲律师事务所) 热线电话:13957578848